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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中国戏剧梅花奖数字电影工程山东省推荐剧目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戏剧家协会 2025-03-04 16:02:37

中国戏剧梅花奖是经党中央批准,由中国文联、中国剧协共同主办的我国第一个以表彰和奖励优秀中青年戏剧表演人才、繁荣发展戏剧事业为宗旨的艺术大奖。为进一步提升梅花奖的社会价值和影响力,中国文联、中国剧协专门设立了中国戏剧梅花奖数字电影工程,借助电影表现形式,记录、彰显和传播我国戏剧艺术精粹与最新发展成果。近年来,中国剧协已资助多部梅花奖演员主演的优秀剧目数字电影拍摄工作。目前,2025年度中国戏剧梅花奖数字电影工程各项工作已经启动,现向山东各市、省直有关单位征集山东省推荐拍摄剧目。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剧目要求

1.以优秀传统戏曲剧目为主,思想内容积极向上,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和戏曲艺术魅力的完整大戏(可适当纳入有重要保留价值的折子戏和中型剧目);

2.注重作品的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选取能够唱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精品剧目进行推荐报送;

3.不提倡高成本大制作,坚守中华美学精神立场,充分体现、保留戏曲表演的精华,强调戏曲艺术与电影艺术的有机融合;

4.申报剧目已在当地电影局立项备案;

5.申报剧目无版权争议。

二、主演要求

有代表性剧目的中国戏剧梅花奖戏曲表演艺术家,在剧目中承担主要角色。

三、推荐及申报要求

1.各市戏剧家协会、各省直有关院团(校)作为推荐单位,可向山东省剧协推荐1部作品;

2.各市戏剧家协会、各省直有关院团(校)要强化推荐主体责任,如实出具推荐意见、项目简介和客观评价,并承诺对年度完成时效性负责。如发生版权纠纷,推荐单位须承担相应责任;

3.如被确定为资助拍摄对象,须保证履行资助协议,未能按照协议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拍摄的,取消推荐单位下一年度梅花奖数字电影工程项目申报资质;

4.申报单位需具备戏曲电影拍摄的经验和能力,或与专业电影制作团队合作。申报同时提供详细的拍摄计划、预算方案以及宣传发行计划。请各申报单位及时与所在市剧协或省直院团(校)联系。

四、报名事项

(一)申报材料

1.推荐函(纸质版1份,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2.拍摄计划(包括时间安排、拍摄地点、技术方案等,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3.预算方案(包括总预算、已落实资金、申请资助金额及用途,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4.主演梅花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剧本、剧照(不超过10张)、剧目演出完整视频(视频格式MP4,大小不超过4G)。

(二)申报方式

请各市戏剧家协会、各省直有关院团(校)于2025年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存入U盘,和加盖公章的推荐函、拍摄计划、预算方案纸质版,一并邮寄。

邮寄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山东省剧协1103室。

联系人:吴昊燕;联系电话:0531-68978502。

五、评选与实施

(一)评选流程。山东省剧协本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1部作品向中国剧协推荐。中国剧协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剧目的艺术价值、拍摄可行性及传播潜力,2025年5月公布评选结果。

(二)项目实施。入选剧目需在本年度内完成拍摄,并提交成片及相关资料。资助款项将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拨付。

六、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需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戏剧家协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