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2015-04-07 10:00:29
2014年9月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发布通知,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将本网站在播的境外影视剧信息于2015年3月31日前按规定报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登记,4月1日起,未经登记的境外影视剧不得播放。
根据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规定,用于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必须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未取得的境外影视剧不得上网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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